智能晾衣架的一些重要参数

有没有人能提供一些以下的数据
首先,我们对衣架的伸缩速度进行测试。
其次,我们对衣架的检测系统进行测试。我们放置一定的重量在衣架上,同时改变环境光强度和温度湿度等因素,记录下衣架上各项指标的变化情况,测试衣架在不同情况下的检测精度和稳定性。
最后,我们通过加入水滴传感器对衣架的雨水检测功能进行测试。我们在实验室人造降雨环境下,让水滴落在衣架上,记录下衣架上的水滴重量和相应的雨水情况,

不知道你这个问题是否已经解决, 如果还没有解决的话:
  • 这个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参考下: https://ask.csdn.net/questions/7705489
  • 这篇博客也不错, 你可以看下什么是智慧水务,涉及哪几个方面,处理了什么问题
  • 除此之外, 这篇博客: 钢铁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势在必行-管控治一体化平台中的 电价、水价差别化管理方式促钢铁产业超低排放改造 部分也许能够解决你的问题, 你可以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或者直接跳转源博客中阅读:

    超低排放是钢铁产业创新升级、重塑产业绿色形象、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以电价、水价差别化管理方式促钢铁产业超低排放改造,也是保障完成“十三五”超低排放治理任务的重要措施。近日,河南、河北、山东等省均发布相关通知,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企将实行水电加价政策。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河南省:

    来自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的消息显示,自2020年8月1日起,全省凡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水泥企业,其网购电量(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和购买自来水企业水量全部实行加价政策。

    其中一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1元(含税),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加价0.05元(含税);两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单位电价、水价分别加价0.03元、0.08元;三项均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单位电价、水价分别加价0.06元、0.1元。完成全部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则用电、用水不再加价。

    山东省:

    近日,山东省发布《钢铁企业试行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

    7月1后,所列钢铁企业未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其全部网购电量(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实行用电加价政策。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方式其中一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01元(含税,下同)两项未达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加价0.03元;三项未达超低排放要求的,用电价格加价0.06元。完成全部超低排放改造的,用电不加价。钢铁企业已执行其他差别化电价(淘汰类、限制类)、惩罚性电价或阶梯电价政策的按照最高加价标准政策执行,不重复加价。

    2021年1月1日起新投产的钢铁项目,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函告省发展改革委,按此通知规定执行差别化电价。

    河北省: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的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实施差别化电价,对逾期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焦化、水泥、玻璃企业,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在唐山迁安市召开全省钢铁行业创建A类企业对标对表培训会,据悉,河北省将推进钢铁行业全面实现超低排放,现有钢铁企业自10月1日起,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实现稳定运行的钢铁企业,分步开展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经评估监测认定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河北省将优先支持企业评选A类企业,实行差别化环境管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自主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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