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中实际参加的歌手和评委的人数由实际情况决定,但歌手最多500名,评委最多20人;(2)录入每名歌手的编号(或姓名)及每名评委的打分(采用100分制,评委打分最多1位小数),并保存数据;(3)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每名选手的平均分;(4)按平均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选手成绩进行排序,并保存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