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运行时,可以通过程序控制来销毁静态变量吗?
jvm所有的堆和方法区对象都是由GC机制清除的,无法通过程序GC(system.gc()只是发出一个信号,具体GC执行由虚拟机完成),所以肯定不能通过程序控制销毁对象。
静态变量应该是存在方法区的,我记得看深入JAVA虚拟机中有说,类加载后,如果没有任何new出对象存活,并且静态变量没有被任何引用的话,在fullGC时,类是有可能会被回收掉的,自然静态变量也就被回收了。(具体页数我再去翻翻)
关注问题,希望有更好的回答。
在GC的角度,实际上静态和非静态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基于使用|不使用来划分的,因此使用程序的方式销毁一个变量的方式为:
对于所有的该变量的引用置为NULL; --> staticVar = null;
如果要立即回收则手动触发GC一次,否则什么都不用做; --> System.GC();
这个问题涉及到类的销毁(卸载),只有类被销毁了,静态变量就不存在了,可类如何销毁呢?
一般来说,除非实例销毁了,静态变量才能被销毁。
类的class文件被装载的时候静态变量被初始化,类加载器只有卸载这个类的class的时候静态变量才可能被回收。
如果你没有声明为final,就可以用=null的形式,来让gc帮忙销毁。
不知道这有没有实际意义! 销毁静态变量不就会在引用它的地方报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