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福利的法律问题咨询

这里面有三个角色:员工、公司、便携销售商。

公司有个福利是工作年满1年员工即可申请便携,公司帮出3.5K,其余自负。但是必须有前提条件:必须要通过公司来购买,价格由公司报。而且从签订之日起,必须连续工作满3年。若是在3年内离职,则必须分别按3.5K的40%,40%,20%折旧费归还给公司。

我的问题就是:
在这三者的关系中,便携一旦发生质量纠纷,公司应该负有怎样的法律责任?作为员工是找公司还是找商家?公司是否可以以公司福利为由将自身至于责任之外。

谢谢
[b]问题补充:[/b]
wocsok的回答是建立在[b]公司赠与物是3.5K[/b]的条件之上的。但是实际上便携的购买渠道已经被限定,我是否可以认为赠予物是优惠了3.5K的便携呢?

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受赠人有权就此向赠与人进行索赔。

[b]问题补充:[/b]
便携在到手之时,进行了硬盘运行时间检测,发现已达3位数...追问负责人,反而被他列入永远无法享受这项公司福利的名单。负责人暗示 此时我对公司而言不是一个消费者,我不知道他的这样做法是否有足够的法律依据。

满一年可以申请便携,在你的劳动合同是是否有体现,如果没有体现,而是公司内部的制度,我感觉公司还是会耍赖的。[quote]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受赠人有权就此向赠与人进行索赔。 [/quote]是建立在合同生效之后的,也就是说,笔记本到你手之后,才算正式生效。 除了那3500块,其余的钱你是否已经交给公司?
其实我感觉负责人要不是老总的话,你可以把这个事情向负责人更上一层反应,如果是正规公司对这样的事情是不会不管的。

便携一旦发生质量纠纷 通过公司找商家

是这样的 公司给你补贴3500元 但是若是在3年内离职,则必须分别按3.5K的40%,40%,20%折旧费归还给公司。 在法律上来讲,这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予行为,如果有了问题,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公司不负有责任,也就说公司管你当然好,不管你,你也没法办。

[quote]但是实际上便携的购买渠道已经被限定,我是否可以认为赠予物是优惠了3.5K的便携呢? [/quote]
赠与物是,这台电脑的价值3500块的那部分,但是你必须额外添钱,而且必须买他制定的电脑。所以我说是附加条件的赠与。
[quote]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受赠人有权就此向赠与人进行索赔。
[/quote]的确如此,我不知道你具体的情况,能否说的详细些。但是你要注意,是赠与人故意毁损的,你才能去让赠与人赔偿,但是要是你用坏的,实际上,便携已经在赠与之后成为你的东西了,公司就没义务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