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pring声明式事务中嵌套编程式事物的有关问题!

我用的是Spring的声明式事务,在一个声明式事务的方法里,又调用了另外一个方法,而这个方法也有自己的事物,采用的编程式事物,是关于数据库操作的。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spring是以哪个事物为主?会不会出现问题?(事物不起作用)

声明式事物和编程式事物能不能混合使用?
[b]问题补充:[/b]
貌似明白了点了,我想再问一下,最好的方法是不是就是在同一个系统里,最好使用一种事物机制?就是如果用声明式事物就都用声明式事物,编程式事物的话就全都用编程式事物?
说明一点:事物的属性是,Propagation_REQUIRED

最好的方法是就是在同一个系统里,最好使用一种事物机制,就是如果用声明式事物就都用声明式事物,编程式事物的话就全都用编程式事物!
你的理解是对的,因为这不关是编码的问题,还涉及到系统做完以后的维护问题,如果混合 使用的话,很可能开发中遇到一些怪事务异常,到时就被整死在这个混合事务里,
完全可以只用一种方式进行事务管理,这是好的系统架构风格

声明式事物和编程式事物混合使用会出很多问题,不建议使用。
这个就要看你的声明式事务设置的事务属性是什么啊
有可能把当然事务挂起,执行完你的编程式事务后再恢复挂起的声明式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