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段描述了数据的定义,我觉得学生的档案记录,货物的运行情况是数据集合,即事物,不能举例作为数据
如果把二者作为数据,用关系模型就无法表示了,违反了关系模型第一范式规则,我想听听大佬们的看法
这里说的数据,就是一般意义的数据,而不一定是原子数据(原子数据的意思是不可继续拆分的基本数据)。
这没有必要较真。
如果你非要较真,那么图形还可以继续拆分出每个图元(比如弧、线段、多边形、椭圆、点),视频还能拆分出每一帧的画面,而这个画面还可以拆分出像素,文本还可以拆分出段落、行、单词等等。
具体能不能拆分,拆分出什么,这个不是这段文本讨论的范围,他只是说,这些都是数据。
你可以理解为事物是一个动作,例如每年开学,学校来了多少新同学,你需要添加进数据库,这个动作的完成叫做事物,你需要添加的学生的年龄、姓名等等都是数据。每个学生的数据都是完整的,这个整体添加的动作是一个事物。不知道你理解不
数据就是一些“数”的集合。一个“数”也是数据,多个“数”也是数据。
数据没有事物之分,数据就是一些“数”的集合。
建议楼主不要在这些不重要的细节上扣太紧,虽说细节决定一切,但应该把握时间学点更博大的。
lz是觉得那些描述类的数据还可以继续细分,所以不能作为数据吗,其实有点进入误区了,数据就是一个集合,如果那些不叫数据又能叫什么呢,数据本身就是一些用来记录的信息具体是什么格式都无所谓,只要你可以读取到就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