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fective Java》第17条,最小可变化性里面讲到了不可变类,要实现一个不可变类,需要以下几点规则:
不要提供修改对象状态的方法
确保这个类不可被继承
所有属性都为private final
确保所有任何可变组件的互斥访问
可是仔细思考,我觉得。如果遵循了其他几点,类是可以被继承的。
书上和其他博客都说确保这个类不可被继承是防止子类修改了某个对象并向上转换以父类的形式传递。
但是
父类的所有属性都为private
的,子类是无法访问的。
父类中不包含修改对象的方法,即使有,也是private的
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还需要不可继承呢?可能有点咬文嚼字,但是不思考清楚为什么~就难受
"不可变类"不是一种语法现象,只是一种最佳实践。
所谓最佳实践,就是说推荐这么做,这么做比较好,而不是说必须这么做(否则不能编译或者出错)。
不可变类为什么说不允许继承比较好呢,因为派生类的编写者未必知道你的类要设计成不可变的,所以它可能派生你的类,引入破坏你这些原则的成员。
那么不可变类的派生类就是可变了。这可能不是你希望的。所以需要封闭掉,不允许派生。
当然,你非要不遵顼这些原则(包括某一条别的原则)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这么做不是好的设计,或者(起码某种条件下)达不到不可变的作用。
极端地说,所有属性都不为private final,我就用public可以不可以,我作为调用者创建了对象,就不去修改了,不是也是不可变的么?如果你能相通这个问题,那么本质上不允许继承还是允许继承,是一样的道理。
父类的所有属性都为private的,子类是无法访问的。
因为继承了,子类可能增加可变的属性,对象就不再是不可变的了。这种情况下最好就是不要留有这样的漏洞。
如果可以继承,那么子类就可以对继承的类进行任意的扩展,那么你这个类也就没有其存在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