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上看到有人说是 单一职责原则和开放封闭原则。开放封闭原则我懂,可是单一职责原则真的有吗?子类继承了父类,实现父类的方法中的具体操作,不同的子类类型有不同的实现方式,这好像不是单一职责原则的意义啊。还是说体现了其他原则?求大神,谢谢各路英雄好汉
1)模板方法模式是一种类的行为型模式,在它的结构图中只有类之间的继承关系,没有对象关联关系。
2)板方法模式是基于继承的代码复用基本技术,模板方法模式的结构和用法也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之一。在模板方法模式中,可以将相同的代码放在父类中,而将不同的方法实现放在不同的子类中。
3)在模板方法模式中,我们需要准备一个抽象类,将部分逻辑以具体方法以及具体构造函数的形式实现,然后声明一些抽象方法来让子类实现剩余的逻辑。不同的子类可以以不同的方式实现这些抽象方法,从而对剩余的逻辑有不同的实现,这就是模板方法模式的用意。模板方法模式体现了面向对象的诸多重要思想,是一种使用频率较高的模式。
但是模板方法是固定的,不需要也不应该被子类重写的啊。
应该还有里氏代换原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