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假如有个类Letter{int a,int b,int c....int z}(假设有26个成员吧),我如果想写一个方法来改变某几个成员的值的时候,方法的参数是定义fun(Letter letter)好,还是定义fun(int a,int b,int c,...)几个我需要修改的成员好,方法体的功能是改变原有的值。
各有各的好处,参数多,传实体类方便,参数少,传参方便。
传实体类,或者传成员地址,传成员值很麻烦
参数多得话就用letter类来传,如果其中还有些不能为空的特殊值,那你可以直接再定义一个类,只包含你需要的值类型,然后用这个类做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