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你有一个Cat类,他有一个Scratch(抓)成员函数,可是最终你发现有些猫的爪尖没了,不能抓了,你可能想从Cat类派生一个叫ScratchlessCat(不能抓的猫)的类,然后覆盖Scratch方法让它什么都不做。
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修正这一问题的位置不在派生类,而是在最初的Cat类中,应该创建一个Claw(爪子)类并让Cat类包含它,问题的根源在于做了所有猫能抓的假设
后半句不能理解:"在最初的Cat类中,应该创建一个Claw(爪子)类并让Cat类包含它"。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包含Claw属性,判断该属性是否存在吗?
面向对象不是用来模拟现实世界的,它纯粹是一种代码设计的手段,目的就是最大限度使得程序简单可维护。
就你的场景不能得出使用类的聚合代理继承会更好,或者谁不可取的结论。
覆盖的函数什么都不写很正常。在工程实践中你可以看到这样的代码。
简单说,如果claw是NULL它就不能Scratch了